第15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国际贸易考点串讲】第15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图1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多选、简答】结汇单据的制作和审核,通常遵循下列原则:
(1)正确。
(2)完整。
(3)及时。
(4)简明。
(5)整洁。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名词解释】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多选、简答】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
(1)向卖方索赔。
(2)向轮船公司索赔。
(3)向保险公司索赔。
【论述】进口付汇核销的程序主要有:
(1)进口企业在办理付汇时,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一式三联)等,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该单连同其他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2)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完付汇手续后,将核销单第一联按货到付款和其他方式分类,并按周向进口企业所在地外汇管理局报送;将第二联退回进口企业;第三联及其他付汇单证一并留存五年备查。
(3)进口企业应按月将核销单及所附的其他核销单证报外汇管理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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