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国际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考点串讲】第16章 国际贸易方式 图1
第一节 经销、代理、寄售
【名词解释】经销:通常是指出口商(即供货商)通过经销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个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购销权给予国外进口商(即经销商)的贸易做法。
【名词解释】销售代理:是指出口商与国外的代理商达成协议,由出口商作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出口商推销商品、签订合同,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单选】销售代理的性质:在代理方式下,双方当事人通过代理协议建立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完全不同于经销方式下的买卖关系。
【名词解释】寄售:是指出口商委托国外代销商向用户进行现货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出口商作为寄售人,将准备销售的货物先行运往国外,委托当地的销售商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销售。
【单选】寄售的性质:寄售的当事人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简答】经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销货物的范围。
(2)经销地区。
(3)经销的数量或金额。
(4)作价方法。
(5)广告宣传和促销。
(6)经销期限。
此外,经销协议中还应规定在遇到某些特殊状况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经销协议。
【多选、简答】通常,寄售商品的价格有三种规定方式:
(1)规定最低售价。
(2)由代销人按市场行情自行定价。
(3)由代销人向寄售人报价,征得寄售人同意后确定价格。这种做法较为普遍。
第二节 招投标与拍卖
【名词解释】招标:是指招标人发布招标通知,阐明拟采购商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或是拟兴建工程的条件与要求,邀请相关投标人按一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投标,最后选择对其最有利的投标人达成交易的经济行为。
【名词解释】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多选、简答】拍卖的出价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增价拍卖。增价拍卖,又称英国式拍卖。
(2)减价拍卖。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
(3)密封递价拍卖。
(4)网上拍卖。网上拍卖,又称网上竞拍。
【简答】招投标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
(2)交易一次性完成。
(3)规范的操作程序。
【名词解释】国际拍卖:是指货主将特定的货物委托给专门组织(如国际拍卖行),然后由该组织遵循特定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国际市场上众多买主的竞价,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国际贸易形式。
【简答】拍卖的特点:
(1)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参与竞争。
(2)拍卖是在一定的结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是一种中介服务性质的交易方式。
(3)拍卖有着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4)拍卖期望在不断变动的价格中得以实现。
第三节 对销贸易
【名词解释】对销贸易:又称对等贸易、相对贸易或反向贸易等,是指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其主要目的是以进带出,开辟各自的出口市场。
【简答】补偿贸易的补偿形式:
(1)直接产品补偿,是指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
(2)间接产品补偿,是指首次进口的一方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的商品,不是由进口物质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
(3)劳务补偿,是指交易双方根据协议,由设备提供方代设备引进方购进所需的技术、设备,货款由其垫付,而设备引进方按设备供应方的要求加工生产后,从应收的工缴费中分期扣还所欠款项。
(4)多边补偿,又称转手补偿,是指由第三国替代首次进口的一方承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
(5)综合补偿。在实践中,将上述做法有机结合起来使用,即进行综合补偿。
第四节 加工贸易
【名词解释】加工贸易:是指国内企业从境外保税(即经海关批准并同时办理相关手续,准予暂时免交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及相关许可证件)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或半成品重新出口的交易形式。
【名词解释】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免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料件等,由加工方按对方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加工方只收取工缴费的交易形式。
【名词解释】进料加工:是指加工方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加工出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名词解释】境外加工贸易: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设备、技术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的同时,利用当地的劳动力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第五节 电子商务
【单选、多选】电子商务的表现形式:
(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2C)。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2B)。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2G)。
(4)消费者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C2A)。
【简答】电子商务的特点:
(1)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扩大了交易范围,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消费者和政府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
(2)电子商务活动可以节省潜在开支,如电子邮件节省了通信邮费;电子数据交换则大大节省了管理和人员环节的开销。
(3)电子商务能够规范业务处理的工作流程,将人工操作和电子信息处理集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不仅能提高对人力和物力的利用,也可以提高系统运行的严密性。
(4)商务活动本身是一种协调过程,它需要客户与公司内部、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间的协调。
(5)电子商务能够刺激企业间的联合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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