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守则

2004-1-2 23:39| 发布者:admin| 查看:67| 评论:0|原作者: 张弘毅

摘要:(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保证在考试中做到承诺守信。(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 ...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保证在考试中做到承诺守信。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或网上评卷科目前移10分钟)预备铃响后进入考场,10分钟内入场完毕。

(五)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蓝)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以及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工具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数学科考生可以携带计算器),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物品。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BP机、BP机形式的钟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不负责手机、录呼机的保管,带入考点的违禁物品丢失,监考员不负责任。

(六)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放在靠走道的课桌角上,以便核验。

(七)考生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草稿纸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询问。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九)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十)考生须在答卷纸密封线外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除答客观题所用的铅笔外,卷面只能用一种颜色的笔答题,否则按做标记处理。

(十一)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起立,考生在监考验收试卷后方可离场。

(十三)网上评卷科目考试时,还应遵循《网上评卷科目考试答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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