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成人高考考风考纪的通告

2005-9-13 00:44| 发布者:admin| 查看:40| 评论:0|原作者: 张弘毅

摘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严肃成人高考考风考纪的通告为了加强对成人高考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lt;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严肃成人高考考风考纪的通告


为了加强对成人高考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5]1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教育选拔考试。严肃考风考纪是实现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遵守考试纪律、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点工作秩序。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对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行检查。入场时,不准携带书报、复习资料及演草纸,也不得携带书包、资料袋、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

四、考试时,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卷、答题卡。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具。在当科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每场考试结束,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名单将在各考点公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成人高考期间,各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不放假。在校生要服从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管理,遵纪守法,不得参与替考。学校要统一组织清点人数,对在校生无故缺席的,要查明去向。对准备替考的,凡在考试前退出可不予追究。对参与替考的高校、中学在校生要开除学籍。其他人员代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代考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七、新生被录取后,成人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被录取的,取消其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将通告其所在单位。

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公室,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在考前公布有关考试纪律的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对于群众举报的违纪案件要尽快调查处理。

九、我办成人高考期间考试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371—63941044。欢迎社会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各种违纪舞弊行为进行举报。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路过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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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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