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方案(见教考试[2000]6号)已由教育部印发,为保证开考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0]6号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方案中各门课程考试(考核)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为此,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编写了各门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辅导书、同步练习,并以学习包的形式向考生提供;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各门课程开考时间安排。凡开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研究专业考试计划和职业证书考试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及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确定开考方案并报我委备案。 二、各开考省使用全国考办提供的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工作。 三、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部分专业课程提出了实践要求,以增强技能培养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实践要求在全国考办指导下,通过网上作业方式由联想集团网站发布,考生应通过该网站进行注册并完成相应作业后方能参加实践环节的考核。经全国考办授权,在实践环节考核两个月前,由联想集团fm365网站负责向各开考省提供已完成实践作业的考生名单,开考省据此具体组织安排实践环节考核。实践环节的考核内容由全国考办提供,各省级考办组织实施。 四、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各门课程由各开考省组织考试并颁发课程合格证;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由我委主署颁发,各开考省转发。 五、各地按照自学考试费标准每科次0.60元向全国考办缴纳电子商务专业课程(实践课程单独计算)考试费;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