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改报专业的规定

2004-4-14 17:26| 发布者:admin| 查看:142| 评论:0|原作者: 张弘毅

摘要: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 ...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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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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