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是()
A.损害事实
B.违约行为
C.主观过错
D.因果关系
答案:B
2、下列关于合作开发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申请专利,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
B.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对于该项技术,合作开发的各方当事人均享有使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C.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其他各方仍享有专利申请权。
D.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申请专利权的,经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声明放弃其的申请专利权一方享有免费使用权。
答案:C
3、甲洗衣店为居民乙提供洗涤地毯服务,由于居民丙不慎,其烟头烫坏了甲洗衣店晾着的地毯,承担修补地毯责任的应是()
A.丙
B.甲洗衣店
C.甲洗衣店与丙分担
D.丙承担主要责任,甲洗衣店补充责任
答案:B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应由()
A.违约方承担
B.守约方自负
C.违约方和守约方合理分担
D.违约方承担主要责任,守约方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A
5、李某向张某借房居住,张某亦表示同意,双方还签署了书面借房合同,之后张某恐李某不爱惜房屋,因此,迟迟未交付住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借房合同成立,张某构成违约
B.借房合同不成立,因个人借房是实践性行为
C.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张某可以不出租
D.只有李某提供保证,张某才应交付住房
答案:A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仓单持有人可以请求保管人将保管的货物分割为数部分,称为仓单分割。仓单分割所支出的费用的承担者应是()
A.仓单持有人
B.仓库保管人
C.仓单持有人和仓库保管人
D.分割后的仓单持有人
答案:A
7、甲区政府下属的环境监察大队,新招募了一批队员,为了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甲委托乙培训中心对这些队员实施技术培训,双方就培训的具体内容达成了协议,该协议属于()
A.加工承揽合同
B.技术服务合同
C.委托培养合同
D.智力开发合同
答案:B
8、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的技术合同是()
A.非法垄断技术的合同
B.妨碍技术进步的合同
C.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合同
D.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合同
答案:D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的是()
A.乙受甲公司指派从事非本职工作完成的技术成果
B.丙作为丁公司开发软件的工程师完成的软件开发
C.戊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发明
D.庚利用辛公司的设备完成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发明
答案:C
10、下列选项中,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的技术合同是()
A.委托开发合同
B.合作开发合同
C.技术转让合同
D.技术服务合同
答案:D
1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的合同是()
A.委托合同
B.代理合同
C.居间合同
D.行纪合同
答案:C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技术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A.技术合同的标的物是技术成果
B.技术合同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
C.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
D.技术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答案:D
1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对季托人承担()
A.约定责任
B.侵权责任
C.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
答案:D
14、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C
15、因第三人的原因而使合同一方构成违约,该违约责任应由()
A.第三人承担
B.合同的违约方承担
C.违约方和第三人共同承担
D.第三人承担,违约方连带承担
答案:B
16、仓单是保管人应存货人要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如仓单损毁、遗失或被盗,存货人确认其权利的程序是()
A.请求保管人另行签发
B.请求法院公示催告
C.存货人出具说明
D.存货人在事发的三天内书面通知
答案:B
17、下列选项中,属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的是()
A.基于提供个人服务合同产生的债务
B.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债务
C.金钱债务
D.非金钱债务
答案:C
18、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形式,但不可以并用的是()
A.损害赔偿与定金
B.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C.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
D.损害赔偿与约定损害赔偿
答案:B
19、下列选项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违约责任违反的合同义务既包括约定义务,也包括法定义务
B.违约责任的主体既可以包括义务人,也可以包括由当事人约定的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
C.违约责任以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D.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答案:B
20、对于预期违约,非违约人可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既可以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要求毁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不必等待履行期限的到来而直接要求毁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B.只能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要求毁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C.只能在履行期限到来前要求毁约方实际履行
D.由人民法院裁定非违约人可以采取措施的期限
答案:A
21、某县政府所属的城管大队,为了提高新招募队员的法律素质,委托某法律学校对这些队员进行法律培训,双方就此达成了协议。该协议属于()
A.承揽合同
B.技术服务合同
C.培养合同
D.委托合同
答案:B
22、技术转让合同中,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各方均可分享。()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23、技术开发合同对技术开发风险的处理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按《合同法》第61条确定的,应由()
A.委托方承担
B.研究方承担
C.委托方和研究方平均承担
D.委托方和研究方合理承担
答案:D
24、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形式,但不可以并用的是()
A.损害赔偿与定金
B.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C.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
D.定金与违约金
答案:D
25、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构成债务人默示毁约的行为是()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明确向对方表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C.迟延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
D.不适当履行
答案:A
26、在承揽合同中,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A.主要工作
B.辅助工作
C.所有工作
D.大部分工作
答案:B
27、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
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答案:D
28、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答案:B
29、甲公司向乙大学发函称:我公司有A型语音室用耳机,每副30元。乙大学复函称:我校愿购买该耳机11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是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一个星期后,乙大学收到甲公司发来的耳机1100副,但是没有音量调节器,乙大学拒绝收货。()
A.大学违约
B.公司违约
C.双方均违约
D.双方均未违约
答案:D
30、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依法甲公司最多可以要求乙公司偿付()
A.2万元
B.2.5万元
C.3万元
D.3.5万元
答案:D
31、百货公司向彩电厂订购彩电100台,每台价格3000元,总货款为300000元,约定12月10日前交货,逾期交货的,彩电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0元,后彩电厂未能如期交货。关于本案正确的表述应是()。
A.彩电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彩电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彩电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彩电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答案:B
32、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000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同意退货并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000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正确的是()。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000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000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000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000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付给乙公司14000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000元
答案:C
33、A公司应B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对A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A.B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A公司自行承担
答案:D
34、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答案:C
3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36、王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曾承诺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后王某因对甲公司的经理不满,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了乙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
A.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以同时向王某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答案:C
37、王某将自有的三间瓦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王某又与张某签订了三间瓦房的买卖合同。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李某的同意
B.如果张某购得了房屋,则有权决定原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C.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D.需要由法院裁决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答案:C
38、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乙方前往甲方家中取甲为乙画的画,时间为10天后的9月1日,到期后甲多次催乙取画,乙一直未去,9月10日,因不可抗力导致画被毁损。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因乙逾期取画,所以该画毁损的风险由乙承担
B.该画意外毁损的风险由甲承担
C.该画意外毁损的风险由甲乙共同承担
D.甲承担主要的风险,乙承担次要的风险
答案:A
39、甲乙双方达成一份协议,协议约定: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所有。按照我国合同法,此协议属于哪一种合同?
A.融资租赁合同
B.财产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
D.租买合同
答案:A
40、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答案:C
41、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42、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C
43、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2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支付利息?
A.张某不必支付利
B.张某应按照当地民间利率支付利息
C.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4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44、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同责任相对性规则的是()
A.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及于第三人
B.当事人无权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C.因第三人行为造成债务人违约,应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D.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当事人提出请求
答案:C
45、甲洗衣店为乙提供洗涤地毯服务,由于丙不慎,其烟头烫坏了甲洗衣店凉着的地毯,依照合同法承担修补地毯责任的是()
A.丙
B.甲洗衣店
C.甲洗衣店与丙共同
D.丙承担主要责任,甲洗衣店补充
答案:B
46、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或其他各方()
A.不得申请专利
B.可以直接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专利
C.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专利申请权
D.可以向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要求仲裁
答案:A
47、在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内,后续改进的成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
A.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B.属于改进方所有
C.不属于任何一方所有
D.归属国家所有,但改进方有优先使用权
答案:C
4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仓单持有人可以请求保管人将保管的货物分割为数部分,即仓单分割,仓单分割所支出的费用的承担者为()
A.仓单持有人
B.仓库保管人
C.仓单持有人和仓库保管人共同
D.分割后的仓单持有人
答案:A
49、甲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手机生产的企业,为了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计划采用电子化管理模式,于是委托乙计算机软件公司为其设计一套财务管理体系软件,双方就有关具体事宜达成了一致。甲公司与乙公司是的合同是()
A.技术转让合同
B.技术开发合同
C.技术咨询合同
D.技术服务合同
答案:B
50、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案:C
二、多选
51、下列选项中,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特征的有()
A.标的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当事人需共担风险
D.诺成合同
答案:ABCD
52、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行为有()
A.转租
B.更改租赁物
C.对租赁物作改变本身用途的使用
D.维修租赁物
E.在租赁物上设置他物
答案:ABCE
53、在技术服务合同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B.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C.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D.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E.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合同没有约定的,属受托人
答案:AD
54、下列选项中,符合技术开发合同特征的有()
A.双务有偿合同
B.要式合同
C.标的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
D.当事人需共担风险
E.实践合同
答案:ABCD
55、下列选项中,属于承揽合同的有()
A.加工合同
B.定作合同
C.修理合同
D.居间合同
E.建筑合同
答案:ABC
56、技术开发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诺成合同
D.要式合同
E.有名合同
答案:ABCDE
57、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但不可撤消的情况有()
A.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
B.经过公证的赠与
C.具有道德义务的赠与
D.书面赠与合同
答案:AB
58、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的,其交付地的确定规则是()
A.由当事人补充协议
B.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C.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以第一承运人承运地为交付地
D.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的,以出卖人合同订立时营业地为
E.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都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的,以标的物所在地
答案:ABCDE
一、简答
1、无效合同违法性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
答案: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一,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第二,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包括任意性规定。第三,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2、简述合同关系中的不真正义务。
答案:《合同法》上为受害人规定的不真正义务就是减轻损害的义务,简称减损义务。减损义务所指的损害是指受害人自己的损害,对这种义务的违反不得让义务人赔偿其损失,而是使其自担损失,此与一般法定义务违反的后果不相同,故称“不真正义务”。如《合同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不真正义务是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违反它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仅使负担该义务的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法律上设置这一条款的目的,在于尽量减少由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实现合同公平和公正的目标;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避免社会财富不必要损失和浪费,保障社会财富不断积累。不真正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在于,附随义务是向对方所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责任;而不真正义务并非是向对方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亦不会产生向对方担责的情况,只是自我遭受不利益。
3、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答案: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法律如果明确规定了某种行为为要约或要约邀请,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法律如果明确规定了某种行为为要约或要约邀请,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即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例如,我国《合同法》条规定,即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例如,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条规定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据此对这些行为应认定为要约邀请。些行为应认定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此处所说的当事人的意愿,是指根据当事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此处所说的当事人的意愿,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当事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具体来说,一方面,约邀请。具体来说,一方面,如果某项意思表示表明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要约的拘束力,则只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另一方面,拘束力,则只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另一方面,当事人在其行为或提议中特别声明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例如,特别声明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例如,某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或标示为样品”,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或标示为样品,并且标示了正在出售或标示为“样品价格,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要约样品”的标示可认为是要约邀请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要约,而“样品的标示可认为是要约邀请。同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要约,样品的标示可认为是要约邀请。时,当事人也可以对其所作的提议明确作出“任何人不得就提议作出承诺或明当事人也可以对其所作的提议明确作出任何人不得就提议作出承诺”或明任何人不得就提议作出承诺确指出“无意使其提议具有法律拘束力,这样,他所作的提议可能是要约邀请,确指出无意使其提议具有法律拘束力”,这样,他所作的提议可能是要约邀请,无意使其提议具有法律拘束力而不是要约。尤其应当看到,由于要约是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而不是要约。尤其应当看到,由于要约是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订约的意图并不是很明确的。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订约的意图并不是很明确的。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再如,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再如,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停在路边招揽顾客,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再如,停在路边招揽顾客,一般认为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再如,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停在路边招揽顾客,规定和习惯,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租车停在路边招揽顾客,如果根据当地规定和习惯,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则此种招揽是邀请;如果不能拒载,则认为是要约。此种招揽是邀请;如果不能拒载,则认为是要约。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和价格,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和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此外,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此外,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应当考虑到其他情况,诸如是否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和要约邀请时,还应当考虑到其他情况,诸如是否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力、品行等情况,是否需要实际接触,资力、品行等情况,是否需要实际接触,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使他方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即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某项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信赖,等等,即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某项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由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常常关涉到合同是否成立,有关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合同上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常常关涉到合同是否成立,有关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和责任等问题,因此,此种区分在实践中意义是很大的。的义务和责任等问题,因此,此种区分在实践中意义是很大的。
4、简述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分。
答案:(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概念和要件的不同。根据我国统一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规定。可见,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条款意思表示一致。这一概念表明合同成立的核心在于“合意”。要合意须有合意的主体即合意的当事人,要合意须有一定的内容即合同的条款,要合意须有一定的形式,及要约与承诺,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意思表示一致;
3.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成立反映的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结果,并不涉及法律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因此,协议当事人的订约能力,合意的真实性,内容的合法性等问题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是,因为在实践中合意的复杂性,统一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中对合意的形式和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即对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从这一角度看,合意也应具有一定的法律规定性。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而具有法律约束力。就是说当事人之间因合意而成立的合同并不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是:
1.合同主体合格,即具有缔约能力;
2.合意真实,即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性质和作用的不同。从两者的性质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订立过程的完成状态,反映的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已达成合意,即当事人之间是否缔结了合同关系。因此,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定性。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了的合同因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具有法律约束力,反映的是国家通过法律对合同的肯定性评价,是法律认可当事人的人意思的结果。因此,合法是合同生效的基本规定性。从两者的作用看,合同履行是合同生效必然的法律后果,合同成立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同样,合同生效是合同履行的开始,也是构成违约的前提,而合同成立是合同履行的依据,也是构成违约及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因此,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层次的问题,是不同的概念和制度。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在立法原则上的不同。无论是英美合同法还是我国统一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基本遵循的约定主义原则,英美合同法理论认为:要缔结合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必须就某一件事达成协议。而要达成协议,则必须由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协议达成合同便告成立。表明合同是否成立主要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合同成立的依据是当事人达约定。从初期英美合同法规定和判例看,合同成立不但须具有要约和承诺两个必备要素,而且合同的内容须准确。
5、简述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
答案: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也就是说,应当以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
第二、对条款制作人作不利的解释。此项解释原则来源于罗马法上“有疑义者就为表义者不利之解释”原则,后来被法学界广泛接受。
第三、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如果在一个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即由双方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所拟定的条款),并且两种条款的内容不一致,那么采用不同条款,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同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该原则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也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也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
6、简述承诺生效的时间及其意义。
答案:(1)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意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承诺生效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常与合同订立的地点相联系,故又与司法管辖及适用法律相联系;承诺生效后就不能撤回,只能依法撤销。
7、简述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
答案: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①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②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③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④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
8、简述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义务内容不明或欠缺时的运用。
答案: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第一,关于履行标的,若标的为种类物,质量差异未超出范围,债务人不得故意选择较次者履行。若品质上无差异,且不影响使用等,债权人不得无故拒绝后交付的标的。债务人因故替代交付而不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无故拒绝。第二,关于履行时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应给对方必要的时间。第三,关于履行地点,债务人应依据合同法61.62条规定确定地点,还应符合债权人利益,便于债权人接受履行。第四,关于履行数量,债务人须全部履行,不得部分清偿,当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予接受,因部分履行增加费用的,由债务人负担。第五,关于履行方法,债务人应按照最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履行,债务人因正当理由提出分期交付且不违反约定,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9、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
答案: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除主体和客体之外的内容时,应如何完善遗漏的规则。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除主体和客体之外的内容时,应如何完善遗漏的规则。(2(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除主体和客体之外的内容时分)其具体程序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其具体程序是:(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2)按法律的规定;(3)如法律没有规定,则按市场交易习惯。
10、简述鼓励交易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
答案:我国合同法在如下几个方面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我国合同法在如下几个方面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鼓励交易原则(1)合同法除例举了几类特殊的无效合同以外,特别强调无效合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就极大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2)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这样有利于鼓励交易,并减少因撤销合同返还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和浪费。(3)合同法严格区分了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这种规定既有利于促进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合同法严格区分了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这种规定既有利于促进更多的交易,利益。(4)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5)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6)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条件。
11、简述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件。
答案:损害国家利益是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件。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可见欺诈在合同法中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他就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2、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答案: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第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第三、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义务,是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便有争论。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学理上存在争论。一般认为,应以可否独立以诉请求履行为判断标准加以区分,可以独立以诉请求的义务为从给付义务;不得独立以诉请求的义务为附随义务。例如,甲出售A车给乙,交付该车并移转其所有权,为甲的主给付义务;提供必要文件(如驾驶证或保险单)为从给付义务;告知该车的特殊危险性,则为附随义务。
13、简述承诺生效的条件。
答案:承诺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标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14、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即发生在合同未成立、不生效或无效、被撤销时,而非合同成立之后。(3分)当事人之间已具有某种订约上的联系,产生合理信赖关系。(2)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约时负有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背该义务就是有过失。(3)过失造成了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导致的不利益就是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基于合理信赖相信合同会成立或生效,因最终未成立有效而致费用等损失。缔约过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区别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请求权。
15、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答案: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需符合以下条件:(1)须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一、论述
1、试述合同协作履行原则。
答案: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如下内容:
1、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4、发生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2、试述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答案: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3、试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答案: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如下:
(1)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及行使可使后履行一方即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但这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的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3)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4)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没有促使对方履行,或者没有促使对方对瑕疵履行采用救济措施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4、简述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
答案: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代物清偿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原存在债的关系,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只要有债权债务,就可成立代物清偿,至于原债的标的如何,在所不问。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给付的形态有支付金钱、交付财物、移转权利、提供劳务、提交成果、不作为等。以一种给付代替他种给付,才为代物清偿。即使在同一形态的给付中,也可成立代物清偿,如以大米代替玉米,以牛代替马等。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由于代物清偿改变了原债中的给付,因而须以债权人、债务人合意才能成立。否则不产生代物清偿的法律后果。
4、须清偿受领人现实受领他种给付。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即成立代物清偿契约,此代物清偿契约为要物契约,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代物清偿的效力。
1、代物清偿为合同代物清偿是债务人为清偿原债务而对债权人负担新债务,仍以当事人双方之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故性质上为仍为合同。代物清偿合同通常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但是既然法律允许第三人清偿债务,代物清偿合同亦不妨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代物清偿虽为合同,但并非当事人双方变更(更改)了前合同的内容,它只是履行方法(或标的)的变更,比如前合同履行标的是货币,后合同以房产代替,又如以劳务代替。代物清偿既为合同,则其签订、履行自应受合同法的规范,如:当事人必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合法,等等。2、代物清偿成立时原债务并不消灭
代物清偿合同成立时,债务人即负有履行新债务之义务,但对债权人而言,其原债权并未因代物给付合同的成立而归于消灭,债务人负担新债务乃是作为履行原债务的一种方式,新债务与原债务基于同一目的同时并存,只不过在履行期内债权人只能就新债务请求履行,新债务获满足后,原债务同步消灭。当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亦不妨约定,代物清偿合同成立时,原债务即归于消灭,此种约定亦为有效,但此时即成立债法上的另一制度——债的更新,非属代物清偿。
5、简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
答案:因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因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撤销权消灭的原因:(1)知道和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容不行使撤销权;(2)享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3)享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选择
1、甲有一件古董,外地古董收藏家乙听说后有意购买,双方电话联系后达成意向,并约定于2010年12月1日见面看货商谈。2010年11月28日,该古董被窃,但甲未将此事告诉乙。12月1日,乙如期赶往甲处,才得知古董被盗事,乙要求甲支付自己的损失2500元,被甲拒绝。
现标的物已灭失,甲与乙之间合同的状态是()
A、未成立B、已成立、未生效
C、已成立并生效D、履行不能
本案中,甲没有履行的义务是()
A、给付义务B、保管义务
C、附随义务D、告知义务
乙要求甲承担责任,甲应该()
A、承担违约责任B、承担侵权责任
C、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不承担由于意外产生的责任
答案:A A C
2、A在B服装店购物,因自己粗心将店内一套仿毛西装视作全毛西装买下,并按全毛西
装价格支付了价款,B的营业员明知A搞错也不予纠正,事后A发现了这一错误。
A与B服装店的买卖合同()
A.成立B.不成立
C.不生效D.无效
A的行为属于()
A.显失公平B.重大误解
C.履行不能D.附解除条件
A发现自己错误后,可以()
A.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B.向法院请求确实无效
C.请求B承担违约责任D.单方解除合同
答案:A B A
3、案例:乙是古画收藏爱好者,得知甲有一祖传名画,经游说,甲决定将此名画以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双方于某年7月3日签定了合同,乙当即付定金2万元,并约定8月5日交付画时,一并支付余款。不料,丙于7月17日向甲提出愿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画,甲为多得收益,便将画卖给了丙,当即钱货两清。问:
甲与乙的合同()
A.成立B.不成立
C.效力待定D.无效
根据案例所述结果,该画的所有权现属于()
A.乙B.丙
C.甲D.乙丙共有
甲返还乙的定金应按()
A.原定金数B.原定金数的双倍
C.原定金数的三倍D.原定金数的四倍
答案:A B B
4、案例:恒通商场与瑞达电器集团于2007年11月份订立了空调供销合同,约定:瑞达电器集团于2008年5月底交付立式空调500台,每台价格4000元,恒通商场于合同签订时向瑞达电器集团支付30万元定金。2008年3月,由于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将持续高温,瑞达电器集团的空调被定购一空,且每台价格达5000元。2008年3月底,瑞达电器集团发函给恒通商场,要求调高空调的价格,但恒通商场不同意。瑞达电器集团明确表示,将不会供应空调给恒通商场。2008年4月3日,恒通商场按合同约定通过银行向瑞达电器集团支付了全部货款。瑞达电器集团拒收货款,同时在4月5日发函给恒通商场,以情势变更为由,宣布取消双方之间的空调供销合同。恒通商场起诉至法院。
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
2008年3月底,瑞达电器集团明确表示,不会供应空调给恒通商场。该行为在法律上属于()
A.拒绝履行行为B.情势变更行为
C.不可抗力行为D.不安抗辩行为
瑞达电器集团以情势变更为由,宣布取消空调供销合同。下列对该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有效
B.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缺乏依据,无效
C.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D.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成立,待主管机关登记后生效
恒通商场起诉到法院后,除了可以采取终止履行等措施以外,还可以要求瑞达电器集团承担()
A.直接损失B.间接损失
C.直接损失和附带损失D.双倍返还定金或违约责任
答案:A B D
5、某电力设备公司向某水利建设公司供应发电机组,水利建设公司尚有余款400万元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其理由是,电力设备公司供应的发电机组交付迟延2周,并且发电机组安装后经测试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发电容量,给水利建设公司造成了潜在利益损失,预计5年内损失将达到500万元。双方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电力设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
电力设备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水利建设公司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是()
A.过错责任原则B.不存在免责事由
C.公平责任D.无过错责任原则
如果水利建设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电力设备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潜在利益损失。该损失
在法律上是()
A.实际损失B.积极损失
C.可得利益的损失D.附带损失
在本案中,双方都存在着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
应()
A.各承担50%的责任
B.按各自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C.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7∶3比例承担责任
D.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6∶4比例承担责任
答案:B C B
一、简答
1、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3)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答案:披露委托人|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逃逸|损失|承担|起诉
2、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9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达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请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4)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预期违约|履行|合同|购销|解除|合同履行期|届满|违约
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10000条牛仔裤,加工费共计50万元。乙公司负责采购面料,并按甲公司提供样品生产。甲公司预付加工费30%,另付定金15%,服装交付后30天内支付余款。试生产的牛仔裤经甲公司代表确认后,乙公司开始批量生产。验收交付后,甲公司在销售中,遭遇消费者的投诉,称所购牛仔裤发生退色,经质检检验,确定色牢度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于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辩称其承揽加工的服装在交付时,已经甲公司验收,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如下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验收标准?说明理由(2)服装退色属何种性质的瑕疵?说明理由。(3)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承揽合同|委托|加工|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交付|瑕疵
4、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定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哪些损失?
答案:缔约过失责任|催问|签约|合同|文本|加价|拒绝|违约责任
5、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
答案:效力待定|合同|出售|房屋|判决|违约金|支付损失|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