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考考试十二大守则

烟花醉美 发表于 2023-7-15 03:10:28|来自:吉林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自考马上就要拉开帷幕,对于想要报名参加自考和已经报过名的考生来说,除了做好考前的复习外,对于自考考试考场上的一些规则也要有相应的了解,以免自己到时候违反了规定,影响自己的考试,在这里,张老师整理了河南自考考试十二大守则,希望对于参加自考的考生有所帮助。

河南自考考试十二大守则 图1

河南自考考试十二大守则 图1

一、考生需要在考试前20分钟,凭着《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二、考生入场除了携带必要的文具外,禁止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放在靠走道的桌上角,以便核验。

四、发出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

六、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八、考生在考试结束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十、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同时给予延迟毕业一至三年的处理

十一、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在答题卡上分别用蓝、黑色字迹圆珠笔(或钢笔)和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主观性试题)试卷一律用蓝、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作图除外),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十二、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以上考试守则考生要严格遵守,保证考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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