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考委[2011]5号 河南省自考委关于印发《河南省自学考试 部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参加助学专业试点普通高校,各社会助学组织: 根据全国考办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委制订了《河南省自学考试部分课程综合学业评价实施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展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旨在通过不同形式的多次考核来检验考生的学习情况和效果,关注考生的学习过程,促进我省自考助学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考教育制度,从而提高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和助学效益。 各地、各校、各社会助学组织在试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河南省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便不断改进完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