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考委办函[2010]6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信息标准”的要求(见附件一),认真采集、审核和报送助学组织信息,做到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二、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要按照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登记工作的流程,于2010年11月20日之前报送助学组织信息的文本文件(格式见附件二)至我办自考处备案,文本文件要有主要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助学组织登记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措施,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附件: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